张洪泉:副区长敲定医疗事故是角色错位

  近日,中亚网络电视传媒报道,在未经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,伊春市新青区副区长张立伟召集新青区医院大会,宣布医疗纠纷为医疗事故,并解除当事医生合同。但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,发现非医疗事故,当事医生却一直未能上班。

  古时候,县太爷主持一县工作,凡事都需要他本人处理。而当今社会讲究分工合作、条块管理,副区长直接宣布医疗纠纷为医疗事故,不合乎制度的同时,更是角色的错位。

  有了医疗纠纷,接受群众反映,本着为群众负责的态度,副区长亲自出马,要求权威部门及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,并在医疗事故事实清楚的基础上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当事人进行惩处,这些都未尝不可。但是,在是不是医疗事故尚未明了的前提下,副区长却越俎代庖,直接宣布是“医疗事故”,在法治的今天,委实让人感觉汗颜。

  只要行医,就难免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故问题。只要有医疗纠纷,就需要有专业医疗纠纷鉴定部门来确认。弄清责任,才好谈赔偿。出现医疗纠纷,一般都是受害者积极,医生不愿意鉴定,拿钱了事。但此次医疗纠纷,却非同寻常,医生坚决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受害方却只是要钱不谈鉴定。

  作为一个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,一举一动,一言一行,都代表着地方政府的形象,都具有开化民智、扬善惩恶的指向和示范作用。真的假不了,假的也真不了。在证明这起医疗纠纷不是医疗事故,所谓的受害者的病情和当事医生没有一点关系后,副区长更应该及时纠正前期错误,还当事医生和社会一个公道,积极营造和谐的氛围。

  副区长也非圣人,偶尔出现次失误也在所难免。但是如果因为副区长个人原因,利用职权导致庶民受伤害,除了要进行必要的道歉外,还应该进行赔偿。君子之过,如日月之食,过也,人皆见之;更也,人皆仰之。只要副区长知错改错,民众依旧会对其敬仰和爱戴。相反,如果对于过错迟迟不改,死不认账,最终也会被上级和民众给纠正的,那样则更不好看。(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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